法官讨厌哪样的当事人 法官提前联系当事人

不要再讲了

笔者代理民商事案件时,对方当事人没有聘请律师,总会碰到法官这样打断你:“长话短说,挑重点,不要重复的说”、“请正面回答问题”、“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说了”。法官有时会表现出不耐烦。

被询问一方可能觉得法官对其不信任和不耐烦,或者认为法官偏袒另一方甚至当庭给法官吵起来,还有的开始对所作陈述的价值产生自我怀疑,觉得案子肯定输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笔者总结下来,法官打断和制止你的陈述,原因有可能有以下几点:

一、没有总结要点,陈述过长,不断重复,偏离了法庭审理的主题。

原告和被告本来就是有了解决不了的矛盾才会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都是带着情绪的这很正常。庭审时间本来就有限,法官虽然指导案件的特殊性,但是法官精力毕竟有限,因此还是要总结要点。

比如离婚案件的原被告,本来就是夫妻,申请离婚的一方总是会有千言万语的委屈向法官诉说生活中点点滴滴,对方各种问题。对于离婚,围绕感情为何破裂、对方是否有出轨、家暴、不务正业、不管孩子等等问题,长话短说,把握要点。

把握要点

二、陈述的事实与案件无关

比如离婚案件,法官考虑的重点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女方觉得受了很多委屈,甚至将焦点转移到了婆婆身上,说是婆婆如何不管不顾,没有丈夫的任何事,这时候就偏离了重点,法官考虑的夫妻感情破裂,不是婆媳感情破裂。

再比如,你向老朋友出借,但是对方欺骗你感情,多次催促不还。那么民间借问题的重点就是,什么时候如何向朋友借了钱,为什么要借他,怎么借他的,如何催促他的。如果你不断陈述,与朋友关系曾经多好,曾经在一起出生入死、歃血为盟,借给对方钱对方不还,欺骗了自己感情,您觉得法官会想耐心听你们的美好故事吗?

对于涉及案件背景的事情,不是一点不能说,但说的时候最好简单带过。

避免无关

三、脱离证据,陈述或者解释漏洞不断,难以自圆其说

打官司需要充分的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长篇大论,法官可能就会觉得你是在编造一个难以证实的故事。

再比如,法官问了一个问题,你解释了半天,但可能答非所问,或者漏洞百出,让法官难以信服,法官会觉得要不了他想要的答案。

所以当庭陈述时,一定要结合现有证据,或者借助对自己有利的对方证据展开陈述。

四、不遵守法庭秩序,过于激动或者贬损辱骂对方当事人或者不尊重法官

打官司,肯定会带着感情出庭,但切忌意气用事。一定要尊重法官,尊重法庭秩序。

如果对方当事人出言不逊,带有辱骂字眼,可以申请法官要求制止,切记不要被对方带了节奏,和对方对骂。如若这样,不仅乱了自己的陈述节奏,同时也是对法官的不尊重。

当然不排除,个别时候你会认为法官带有偏袒的倾向或者带有情绪,但是先入为主是人类对问题追寻的常见方式,法官疲劳办案带有情绪也是常态。

如果法官不让你陈述或者不断打断制止你,不要和法官吵架。恳请的希望让法官听一下自己的意见,或者庭后在补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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