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谏官其实也还是很多朝代都有的,就比如说这个唐朝,比如说宋朝,今天我们就简单来说说唐朝,看看唐朝的谏官的作用是什么,当朝事情的谏官是不是真的有发挥到作用呢?下面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可以一起来分析看看。
1、封驳之权
封驳是谏官言谏的主要方式。唐朝实行三省制度,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奉行,此处的“封驳”,就是指门下省对中书省草拟的诏书进行复审,如果不同意或有异议,可以批注“涂归”,即将原来的诏书送回中书省重拟。宪宗、穆宗、文宗时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 封驳之事由给事中专职负责。《旧唐书・德宗纪下》记载:“(贞元十八年)以浙东团练副使齐总为衢州刺史,总以横赋进奉希恩,给事中许孟容封还诏书……八月 壬寅, 以邕管经略使徐申为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甲辰,以岭南节度使掌书记、试大理评事张正元为邕州刺史, 御史中丞、邕管经略使、给事中许孟容以非次迁授,封还诏书。”又如《唐会要》 卷五四《中书省》记载:“贞观元年,上谓侍臣日:‘中书门下, 机要之司, 擢才而居, 委任实重。 诏敕如有不便,皆须执论。比来唯觉阿旨顺情,唯唯相尚,遂无一言谏诤者,岂是道理?若唯署敕文书而已,人谁不堪, 何须简择, 以相委付?自今已后, 诏敕疑有不稳, 必须执行。”
如前所述,门下省用“封驳”方式对中书省草拟的诏书进行审核,具体过程是:门下省通过审议,认为中书省制定的敕令无误、可行,即行签署并交尚书省施行。如果门下省认为中书省草拟的敕令等有误,就“封驳”,将其退回,要求修改或重拟,直至无误, 才可放行。 据史料记载:“命中官五人为京西和籴使。谏议大夫郑覃、右补阙高钱等同以疏论, 上览之, 即日罢其使。”
封驳权不仅适用于拟定敕令、诏书的过程,也存在于撰修律、令格式的过程。撰修这些法律形式,通常由皇帝任命的重要官吏和法律专家承担,但他们拟定的法律也必须经门下省审核。 如公元653年颁布的《唐律疏议》在拟完后,就经过门下省的审核。
2、言谏之权
唐初统治者为了巩固新政权,广开言路,加强谏诤制度。谏官进谏是文武百官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监督朝政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不可低估。皇帝是谏官的主要监察对象, 皇帝的国家政事乃至个人生活都在谏议之列,如谏止皇帝奢侈、滥用刑罚、穷兵黔武以及谏议时政得失等等,这也是唐朝言谏制度的一大特色,是以往各朝代所不能及的。唐朝谏官进谏沿袭秦汉以来的“五谏”方式,具体表现为:一曰讽谏,“谓”风之以言;二日顺谏,“谓其所不可,不敢逆而谏之,则顺其君之所欲,以微动之,若优旃之比”三日规谏,“谓陈其规而正其事”;四日致谏,“谓致物以明其意”;五日直谏,“谓直言君之过失,不得已,然后为之者”。
3、政表意见
贞观时期,“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内平章国计,必使谏官随入,得闻政事。有所开说,太宗必虚已以纳之。”如上所述,谏官可以列席三品以上重要官员讨论有关国家政事的会议并可发表自己的意见。
这一时期, 除百官进谏外,皇后谏国君,皇妃谏君主,太子谏父君都不乏其例。如唐太宗妃徐氏:“四岁诵《论语》《毛诗》,八岁好属文……时军旅亟动,宫室互兴,百姓颇倦劳役,上疏谏日:自贞观已来,二十有二载,风调雨顺,年登岁稔,人无水旱之弊,国无饥馑之灾。昔汉武守文之常主,犹登刻玉之符;齐桓小国之庸君,尚图泥金之事。望陛下推功损己,让德不居……古人有云:‘虽休勿休’,良有以也。守初保末,圣哲罕兼。是知业大者易骄,愿陛下难之;善始者难终,愿陛下易之……妾又闻为政之本,贵在无为。窃见土木之功,不可兼遂……故有道之君,以逸逸人:无道之君,以乐乐身。愿陛下使之以时,则力无竭矣;用而息之,则人斯悦矣。”如上所述,进谏和纳谏成为朝廷一时风气。
4、任命官吏
这一时期,谏官的进谏主要集中在任命官吏方面。史书记载:“贞观元年(785年),德宗复用吉州长史卢杞为饶州刺史,令(给事中袁)高草诏书。高执词头以谒宰相卢翰、刘从一日:‘卢杞作相三年,狡诈阴贼,退斥忠良。朋附者咳唾立至青云,睚杞者顾盼已挤沟壑。傲很明德,反易天常,播越銮舆,疮痍天下,皆杞之为也。爱免族戮,虽示贬黜,寻已稍迁近地,若更授大郡,恐失天下之望。惟相公执奏之,事尚可救。’翰、从一不悦,改命舍人草之。诏出,执之不下,仍上奏日:‘卢杞为政,穷凶极恶。三军将校,愿食其肉;百辟卿士,嫉之若仇。’遗补陈京、赵需、裴佶、宇文炫、卢景亮j张荐等上疏论奏。 次日, 又上疏。 高又于正殿秦云:‘陛下用卢杞独秉钧轴,前后三年,弃斥忠良,附上罔下,使陛下越在草莽, 皆杞之过。且汉时三光失序,雨旱不时,皆宰相请罪,小者免官,大者刑戮。杞罪合至死。 陛下好生恶杀,赦杞万死,唯贬新州司马,旋复迁移。今陈刺史,是失天下之望,伏惟圣意裁择。’
上谓日:‘卢杞有不逮,是朕之过。’复奏日:‘卢杞奸臣,常怀诡诈,非是不逮。’上日:‘朕已有赦。’高日:‘赦乃赦其罪,不宜授刺史。且赦文至优黎民,今饶州大郡,若命奸臣作牧,是独受其敝。望引常参官顾问,择谨厚中官,令采听于众。若亿兆之人异臣之言, 臣当万死。’于是,谏官争论于上前,上良久谓日:‘若与卢杞刺史太优, 与上佐可乎?’日:‘可矣!’ 遂追饶州制。翌日,遣使宣慰高云:‘朕思卿言深理切,当依卿所奏。”太子少保韦伦、 太府卿张献恭等奏:‘袁高所奏至当,高是陛下一良臣,望加优异。”
5、督促君主
此外, 谏官进谏还具有督促君主勤政的作用, 据《贞观政要》 卷二《纳谏》记载:“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太宗下诏发卒修洛阳宫乾元殿, 以备巡狩。给事中张玄素上书驳议,指出:‘方今承百王之末, 属凋弊之余, 必欲节之以礼制,陛下宜以身为先。’太宗收回了成命。第二年,太宗又欲修洛阳宫等工程,戴胄据理谏诤,太宗只好作罢。”由此可见,谏官还对皇帝的个人生活进行监督,督促其勤勉朝政,以国家大事为重心,以免养成骄奢淫逸的秉性。
但在安史之乱后,谏官职能发生很大变化,具体表现为:首先,不得参与朝政,因而议政的机会大大减少,更谈不上言谏之说;其次,君主召见谏官的机会和次数减少, 不可与唐初谏官言谏之方便同日而语;再次,谏官进谏范围缩小,主要限于诏敕与除授适当与否两个方面。
从上面的种种都可以看出,唐朝谏官还是发挥到了很多很多的作用了,而且作用也是很大很大的,是真正的起到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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